厦门市民政局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7-26 12:26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1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幢71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0]D[GK]2021002

项目名称: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预算金额: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805-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70(家) 服务内容:制定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开展至少一次评估工作培训;组织专家对上报评估材料逐个审查,并实地查看,做出初评结论;按照厦门市民政局要求组织召开厦门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会议,对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确定评估结论;将评估材料归档,每个社会组织一卷,结束后转交社会组织管理局存档;评估工作结束后10日内完成评估工作总结报告,由第三方机构对评估服务项目出具评估报告并上报厦门市民政局。项目服务期为6个月,具体实施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75000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2)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3)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4) 监狱企业: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信用记录的查询及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redit.xm.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xiamen.gov.cn/zfcg)(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index.html)(纳税信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性要求审查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投标人无需自行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招标文件如有条款与此条要求冲突,以此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明细: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本文件中其他有关行贿犯 罪记录要求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 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 求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明细:资格承诺函(若有) 描述: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至 2021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幢713

方式: 时间:2021-07-26 12:30至2021-08-10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幢71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民政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67号1号楼        

联系方式:小陈、0592-5307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泰路318号企鸣财富中心A幢713            

联系方式:王莉荣、18030195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莉荣

电 话:  1803019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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