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量支付:全过程咨询牵头,监理复核
计量支付是按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核算,并办理进度款支付。
- 施工单位:按月 / 节点提交计量资料、工程量清单,作为申请方。
- 监理单位:现场复核已完工程的质量、实际完成工程量,出具计量初审意见,确认工程是否合格。监理只负责现场实物量核验,不承担项目总投资控制责任。
- 全过程咨询单位牵头:接收监理初审资料,复核工程量、单价、合同条款,核对是否在概算范围内,出具计量审核意见,提交建设单位审批。
- 建设单位:最终审批,安排资金拨付。
简单分工:施工申报,监理现场量核实,全过程咨询牵头审核,业主终审付款。
二、变更签证:全过程咨询牵头组织论证,监理现场确认
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是超概风险最高的环节。
- 发起方: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均可提出变更建议。现场发生合同外工程内容,由施工单位提交签证资料。
- 监理单位:到现场核实签证事件真实性、实际发生的工程内容,记录现场情况,出具现场确认意见。
- 全过程咨询单位牵头: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开展技术、经济论证。评估变更方案对工期、概算、投资的影响,区分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核算变更费用。
- 设计单位:负责出具变更图纸、变更技术方案。
- 建设单位:对变更签证进行最终审批。
重点:重大设计变更,需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实施。
三、索赔处理:全过程咨询牵头统筹,监理协助事实认定
工程索赔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多源于地质条件变化、图纸滞后、征地延误、业主原因造成工期或费用损失。
- 施工单位:按合同时限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正式索赔报告,附带证据资料。
- 监理单位:核查索赔事件发生的事实、工期影响,收集现场影像、记录资料,出具事实核查意见。监理不负责最终费用裁定。
- 全过程咨询单位牵头:依据合同、图纸、前期专项报告等资料,审核索赔理由、工期和费用计算,组织各方协商谈判,形成索赔处理意见,上报建设单位决策。
- 建设单位:最终审定索赔结果。
四、三类工作的通用注意要点(广西项目实操)
- 资料时效性 变更签证、索赔都有合同约定时限,逾期提交可能不予认可。所有现场记录、影像、地质记录要同步留存。
- 地质原因引发的变更和索赔是广西项目高发项 广西项目岩溶、滑坡、崩塌多发,现场揭露地质条件与前期资料不一致,极易触发变更与索赔。前期地灾评估、压覆矿评估报告,是判断地质风险责任边界的重要依据。
- 区分责任主体 如果是勘察、前期专项未识别出地质隐患造成的额外工程,责任判定需要参考专项评估成果。
- 严禁先施工后补签证 政府投资项目优先执行 “先审批、后实施”,事后补签容易审计不予认可。
广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作为全过程咨询项目配套技术单位,承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专项服务。在项目前期识别地质风险;在施工阶段发生地质相关变更、签证、索赔时,可提供专业地质技术意见,协助全过程咨询单位分析地质事件成因,为变更方案论证、索赔责任判定提供技术支撑,减少投资争议。
五、常见误区
误区 1:变更签证由监理牵头审批。 纠正:监理只负责现场事实确认,牵头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投资测算的是全过程咨询单位。
误区 2:索赔费用由监理来裁定。 纠正:监理只确认现场事实,费用、合同责任由全过程咨询牵头审核,业主最终决策。
误区 3:计量支付监理审核完就可以直接付款。 纠正:监理完成现场工程量复核后,还要经过全过程咨询投资审核,再提交业主审批。
误区 4:地质专项报告只用在用地报批,变更索赔阶段不需要。 纠正:地灾评估、压覆矿评估是地质类变更、索赔责任划分的重要技术依据,变更和索赔论证阶段需要引用。
总结
计量支付、变更签证、索赔处理,牵头单位为全过程咨询单位;监理主要负责现场事实、工程量、工序质量的复核确认;施工单位负责资料申报;设计负责技术方案;建设单位最终审批。广西山区项目地质风险高,地质相关的变更、索赔占比大。广西中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承接地灾评估、压覆矿评估专项,为全过程咨询单位提供地质技术支撑,助力变更签证、索赔事件合理处置,管控项目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