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过路管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8-17 09:43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19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南宁市过路管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单位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拟对南宁市过路管建设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过路管建设工程勘察

招标编号:建昶FW20-06-167

建设地点:南宁市

建设规模:金象大道(银沙大道-五象大道)、清川大道(科园大道-邕江)、兴桂路(金宁路-金川路)、青山路(双拥路-竹排江)、龙岗大道(新邕路-邕大南路)、园湖南路(东葛路-民族大道)、大学路(清川立交-科园大道)、三叠石路、荣光北路、团结路(五象大道-建设路)、星光大道(福建路-西江路)、五象大道(金象大道-东风南路)、安阳路(安园西路-高新大道)、柳沙路(柳象路-柳园路)、那洪大道(友谊路-国凯三支路)等15条路过路管及污水管完善,新建污水管约6720m。本工程勘察布置钻孔242个,平均孔深15m,预计总进尺3630m。

二、招标范围: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含各阶段的补充勘察),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确定勘察单位完成工作范围、内容,按已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预算勘察费:该工程综合单价约为472.34元/米,勘察费=472.34×3630  =171.46万元(最终的计费基价以勘察备案中实际工程量等收费标准确定)

五、勘察服务期限:3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真实反映地质情况,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七、投标人资格:1、国内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法人单位;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7月8日0时00分2020年7月30日9时30分(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0年7月30日  9时30分,截止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9.2 本项目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递交。

9.3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地点的,投标人后果自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9.5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

9.6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9.7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收件人:刘传翠

联系电话:  0771-5501091

9.8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截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招标人和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人员(如有)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9.9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勘察服务期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9.10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9.10.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落款处  “电话: ”一栏,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9.10.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9.10.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s://www.nnggzy.org.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富申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五象大道与龙岗大道交汇处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黎艳春

联 系  人:

 刘传翠  

电   话:

 0771-5900011  

电   话:

 0771-550109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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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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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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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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