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一、采购人: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 |
联系方式:0531-66226220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县(区)经十东路5777号奥体天泰广场地块四SOHO办公楼20层2003室 |
联系方式:0531-55699105 |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5277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挥发性有机物现场监测能力建设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履约后被解除的除外;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信用中国(山东)】查询;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49.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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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磋商文件 |
1.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2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4室 |
3.方式: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先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针对本项目备案,网上备案后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标书费汇款截图发送到sdwjzb777@163.com邮箱(汇款时请备注:“省站监测能力建设标书费”字样;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项目联系人及联系人手机号),发送后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李工0531-55699105),经确认后方备案成功,备案成功后标书费不再退回。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具有同等效力。标书费缴纳形式:公对公账户电汇(账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恒丰银行济南舜华支行,银行账号:853114010122300139) |
4.售价:300元/包 |
四、公告期限:2021年7月27日 至 2021年7月29日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5室(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经十路5777号金域中心A座20层2005室(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山东望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1-55699105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