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土地储备局银川市土地储备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1-08-23 22:06
  • 招标信息区域:宁夏
  • 浏览次数29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银川市土地储备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J2021CG0817

项目名称:银川市土地储备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土地储备资产负债表编制项目;专题研究、数据整理和统计分析、编制报告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 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3日  至 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8- 19  09:00:00至2021-08-26  18:00:00 分(节假日除外),将投标单位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以电邮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schj11@126.com)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携带资格证明文件到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给予报名并发放招标文件。

注: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中须如实填写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相关信息。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因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土地储备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915号三楼         

联系方式:杨学成 1512188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夏区银川市中关村创新中心B座241               

联系方式:李兵兵 0951-5672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兵兵

电 话:  0951-567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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