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BYZC2020-C3-01444-KWZB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BYZC2020-C3-01444-001
二、项目名称:炮龙广场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宾阳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宾阳县宾州镇都市花园联排综合住宅楼27、2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叁万柒仟贰佰元整(¥7372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炮龙广场安保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5万元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炮龙广场所辖红线范围内总面积约为9.27万m²(约139亩。其中硬化面积5.75万m²、绿化面积3.77万m²,公厕3座),所有场区(含舞台、停车场等)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处置治安、突发事件和消防保障、消防安全检查等工作。 二、安保要求: 1、人员不少于11人,其中保安主管1人,主要负责安保日常巡查、工作计划总结、人员管理安排,以及和采购方联系沟通等工作。要求服装统一(中标单位负责),60岁以下,身体健康; 2、保安服务实行3班倒,24小时轮值和巡逻,具休人员及时间段为:早班:,08:00-16.00,人员3人;晚班:16:00-24:00,人员4人;夜班:24:00-08:00,3人(每天要求实际到岗上班人员为10人,轮休人员由中标单位自行补齐,如节假日需增加安保人员,经费不在此招标范围);做好场区安全防范、门岗执勤、安全监控、防范巡逻、防火灭火、防盗防毁等工作;发现广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安保区域内一切与治安有关的事件; 3、安保工作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位置接岗,不能迟到、早退、空岗等;巡查要求:早、晚班至少每半小时巡查一次,夜班不定时巡查8次以上,重点部位要有明确的巡查记录表,场区内设施设备被盗被损坏,由当班安保人员巡查发现制止、处理后并上报的免除责任,非安保人员巡查发现的由安保公司承担全部责任,照价赔偿或按要求恢复原样; 4、严禁一切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广场工作车辆出入场区以及携带犬等宠物进入; 5、对广场上的各种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进行规范管理,防止环境噪音过大扰民; 6、负责广场内所有停车泊位的管理,严格管理车辆停放; 7、及时处置和上报广场内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马蜂窝、树木倒塌、火灾、暴恐份子等等); 8、配合广场做好重大活动、公共节假日及突击检查工; 9、配合广场做好美丽宾阳、以及各种创城等活动的迎检工作; 10、耗材工具配置要求:对讲机10部以上、电筒10只以上、个人安防用具10套以上;警式电动助力巡逻车2辆; 11、安全保卫及秩序维护执行《宾阳县炮龙广场治安保卫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一) 12、公园共提供1间安保值班换岗场所,不提供食宿场所;提供的巡逻车辆维修保养及管理由中标单位负责。 三、特别事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扣除当月合同价款的10%: 1、工作期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中标单位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2、应急不到位,受到上级书面通报批评的; |
五、评审专家名单:方春、张圆生、李永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计算,单个项目代理服务费低于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的,按人民币捌仟元整计算,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壹仟零伍拾捌元整(¥11058.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宾阳县园林绿化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凤凰湖公园内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0771-8221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宾阳县宾州镇广场路小区南四路南排18号
联系人:邓公直 联系电话:0771-8242208 传真:0771-8242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公直
电 话:0771-824220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