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人民广场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SWCG-RMGCWY-202101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人民广场办公区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74.6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需采购吉林省税务局人民广场办公区和伊水居小区物业服务。其中吉林省税务局人民广场办公区位于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办公楼地下1层,地上11层。办公楼占地面积6474平方米,建筑面积20898平方米。伊水居小区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157号,4栋高层住宅楼,1栋2层老干部活动室,占地面积18043平方米,建筑面积44569平方米。上述楼宇及庭院综合管理、接待服务、会议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设备管理及维修服务、玻璃擦拭、垃圾处理、积雪清扫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上述委托项目因上级机关政策要求或工作需要发生变化,从变化之日起,按照变化后的项目进行委托,委托费用根据委托项目面积和所需人员变化相应增加或减少。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项目为合同一签2 年的服务类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
2、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支持股贫攻坚: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贫困地区采购物业服务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采购进口产品。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决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原则上不得转包分包,如专项服务确需外包的,供应商不得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一并委托给他人。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中对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 至 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政府采购接待室
方式: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提交:企业法人和领取招标文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人的授权文件等资料(以上项目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联系方式:冯全成0431-8050030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全成
电 话: 0431-8050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