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道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8-24 17:42
  • 招标信息区域: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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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道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茌平县建设路2530路(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635-4236666(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县(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联系方式:18063585187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区道路清扫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03202102000259三、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8月11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8月17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第37页环卫工人服务要求:4、其他保洁要求:(1)清扫工具佩带齐全(清扫工具包括扫帚、簸箕、铁锨、捡拾器,由采购单位提供)。(2)作业时注意不影响行人及车辆交通。(3)避免发出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休息。(4)垃圾清扫、收集时尽量避免扬尘。(5)不得焚烧垃圾。第39页管理要求:5、服装配发:由采购单位监督配发。        变更为: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长至2021年8月31日17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3)招标文件第37页环卫工人服务要求:4、文明作业要求及安全(1)应做到文明、清洁、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2)清扫作业间隙,清扫工具须摆放整齐,保洁垃圾密闭存放。(3)保洁时间应少使用大扫把,多采用拣拾的方式。(4)清洁工人要根据本路段的人、车流情况,合理安排作业方式,应避开行人和车流高峰,注意作业安全。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扫时,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5)清扫作业时要随扫随收,及时清理,把垃圾倒入密闭容器内,不得乱倒。严禁焚烧树叶、杂草和废弃物。(6)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并有完整的作业和检查记录。(7)环卫人员作业时应着职业工装、反光背心,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5、其他保洁要求:(1)清扫工具佩带齐全(清扫工具包括扫帚、簸箕、铁锨、捡拾器,由招标人提供)。(2)作业时注意不影响行人及车辆交通。(3)避免发出噪音影响周围居民休息。(4)垃圾清扫、收集时尽量避免扬尘。(5)不得焚烧垃圾。(6)中标后由于城市拓展,新增路段的清扫保洁由环卫中心参与验收交付,中标人必须接管。(7)配合做好各级环卫管理部门及招标人的检查评比工作。6、人员及年龄要求保洁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大疾病,须提供无重大疾病证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备案。第39页管理要求:5、服装配发:由招标人监督配发。6、按时送报的清扫人员定岗定位名册和责任路段表,每超出一天按找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超出3天未上报或明显有弄虚作假情况的,解除合同。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书敏        联系方式:1806358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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