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清设招第202115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华大学锦屏大设施通用电子学测试平台(A部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原内容: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更正为:
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1年9月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与评分标准
原内容:
1. 第二节技术规格第4小节技术要求中超高速高精度混合示波器的技术要求:
★4.1.3硬件ADC分辨率:全带宽下不低于12位;
4.1.4 最高实时采样率:12位分辨率下不小于20GS/s;
2. 第二节技术规格第5小节售后服务中:
5.1质保期:验收之日起不少于1年。
3. 第三节评分标准中,技术性能部分:
序号 | 评审因素及说明 | 得分范围 |
2.1 | 技术性能:综合考虑货物/系统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情况,满足招标所有指标要求的,得基本分40分; 技术要求中,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强制要求,若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正偏离不加分;无标识技术指标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对于不能满足任一★技术指标的投标,投标无效。 | 0-40 |
更正为:
1. ▲4.1.3硬件ADC分辨率:全带宽下不低于12位;
▲4.1.4 最高实时采样率:12位分辨率下不小于20GS/s;
2. ★5.1质保期:验收之日不少于1年的制造厂商质保服务,出具制造厂商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详见下表:
序号 | 评审因素及说明 | 得分范围 |
2.1 | 技术性能:综合考虑货物/系统的质量性能、技术指标、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情况,满足招标所有指标要求的,得基本分40分; 技术要求中,带“★”号标记的条款为强制要求,若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正偏离不加分;带“▲”号标记的条款为规定了基准值或描述了较优需求的重要指标,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无标识技术指标正偏离不加分,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对于不能满足任一★技术指标的投标,投标无效。 | 0-40 |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联系方式:李春艳 010-6279519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春艳
电 话: 010-627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