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0-JL-024)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1-26 17:5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 浏览次数16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2020-JL-024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桂发改社会【2017】10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等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2020-JL-024

建设地点:桂林市高新七星区猫儿山地块

建设规模:壹栋伍层医疗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23600平方米(其中计容地上建筑面积153190平方米,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4090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54480平方米,不计容底层架空景观、消防通道、车库雨蓬面积1415平方米,不计容车库入口雨蓬(按1/2面积计算)425平方米)。本项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管理技术。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145874.8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92759.75万元 、安装工程费53115.07万元)

监理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等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并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总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3.6.1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并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3.6.2人员最低配备要求必须满足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通知》(市住建〔2017〕101号)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11198 30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 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lggzy.org.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12109 30 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核验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上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3-5625161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电话:0773-3810165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乐群路12号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8号

编:541002                      编:541004

人:苏主任                   人:廖艳来

话:0773-2802050                话:0773-2899686

真:                            真:0773-289968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jtgl@163.com

2020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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