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雪亮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信息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并于2020年11月 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0-G3-230055-GXHF
项目名称: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雪亮工程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玖仟陆佰柒拾元整(¥:158967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伍拾捌万玖仟陆佰柒拾元整(¥:1589670.00元)
采购需求: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雪亮工程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或其他组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潜在供应商登陆信息发布媒体于招标公告发布后从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自行从网上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 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10号开标室,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5]141号)。
1.4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6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执行相应政府采购政策。
2. 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川县定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 桂林市灵川县定江路6号
联系方式: 阳工,电话:13768713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苑小区
联系方式:陈工,电话:0773-8282910
3、监督部门: 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3-6812818
广西恒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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