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长虹东路智能交通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采购GXYLG20204001-NC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09 10:12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265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受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支付申请号:[2020]NCCZW014)批准,现就南宁市长虹东路智能交通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长虹东路智能交通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GXYLG20204001-NC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1.采购内容:南宁市长虹东路智能交通完善工程监理服务采购,1项;

2.采购预算:人民币12.78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后递交投标文件,到截标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2月10日上午09时30分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在册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投标签到,供应商自行提前准备准确的信息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因供应商提供信息不准确导致信息错误的,供应商后果自负。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网站)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唐通;

联系电话:0771-2890030;

联系地址:南宁市贤宾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饶碧刚、黄新强;

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D座。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2189092;

联系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29号。

十二、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十三、提示条款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资金周转或融资困难问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金融服务。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办理要求与办理方式,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专栏。

 

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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