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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修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cg62 | |||||||||||
2、项目名称:修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6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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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修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县域村庄布局规划。 2.规划内容: 2.1修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搭建数据库(不含软件编程)、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材料等,最终提交规划文件纸质成果三十套,含有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2.2修武县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其他材料等,最终提交规划文件纸质成果十套,含有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2.3修武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其他材料等,最终提交规划文件纸质成果十套,含有全部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 3.规划设计期限:3个月 | |||||||||||
6、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本项目提供的资质证书不要求有效期)。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3.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本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财务状况要求 4.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提供网上缴费证明的网页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4.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21年 10 月 20 日11时00分前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5..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及以上;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含的备案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投标,需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条要求。 3.2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文件,本项目提供的资质证书不要求有效期)。 3.3项目人员要求 3.3.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3.3.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以来本公司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即最多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不见面开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0391-3580286);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0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室(修武县云台大道与华芳路交叉口西南角产业集聚区办公楼四楼)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修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修武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修武县幸福路与竹林大道交叉口西北50米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522589877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恒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修武县七贤大道15号 | |||||||||||
联系人:胡先生 | |||||||||||
联系方式:199213166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5225898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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