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粪便基因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09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2021069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粪便基因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粪便基因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C-2021069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粪便基因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3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粪便基因检测设备及配套试剂采购项目 | 粪便基因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29250.00(元) | 129250.00(元) | 试剂最终以实际使用量据实结算 |
配套试剂 | 1 | 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750.00 (元/剂) | 750.00 (元/剂)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130000.00 | 13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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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仅提供法人证明);
(3)投标人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为准);
(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6)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 供 应 商 拒 绝 其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09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会以邮件形式发放。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 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30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版报名文件)发送至18195221230@189.cn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确认后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发放采购文件。对未按程序进行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40号
联系方式:0951-619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09室
联系方式:0951-8934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电话:0951-8934925
代理机构: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09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2)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仅提供法人证明);(3)投标人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凭证为准);(4)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6)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 供 应 商 拒 绝 其 参 与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投标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谢绝投标(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30日 至 2021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09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会以邮件形式发放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利群西街40号
联系方式:张晓鹿 0951-6192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易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上海路建设大厦509室
联系方式:王茹 0951-8934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茹
电 话: 0951-893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