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煤炭运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0-08 13:20
  • 招标信息区域:辽宁
  • 浏览次数45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煤炭运输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Y2021071

项目名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煤炭运输项目

预算金额: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约10万吨左右的供暖煤运输,运输距离通过招标人煤场运输到招标人指定锅炉房(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始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资质齐全,并能提供本单位或税务部门开具的正规运输发票(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运输的专用发票),无不良经营记录。 2、投标人具有运输保供经验和强大的保供能力(必须保证日正常运输能力大于3000吨),必须具有足够的运输车辆合法运载,且承运车辆必须为后卸车,满足招标单位24小时运输要求,不能影响招标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投标运输单位原则上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信息证明,必须列出用于运输保供的运输车辆车号、载重吨位,且投标单位列出的运输车辆不得与其他投标单位重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单位对其填报重复的运输车辆事实予以进一步澄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08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方式:纸质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8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房产管理局供暖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0-1号        

联系方式:吴工 024-23863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联系方式:郭工 024-82240592-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24-2386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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