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乐业县人民法院专业性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成 交 结 果 公 告
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乐业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乐业县人民法院专业性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业县人民法院专业性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BSZC2020-J3-280562-ZJSH
三、采购内容:乐业县人民法院专业性调解服务辅助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公告媒体:本项目于2020年11月 12日至2020年11月 16日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
五、成交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3日(共1个工作日)
六、谈判时间:2020年 11 月 17 日 16 时30 分
谈判地点: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城东路火车站路口蓝天宾馆旁(富祥饭店))开标室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钟敬文、潘学成及业主评委 庞亮组成本项目的谈判小组
监督人员名单:陈毅升(乐业县人民法院)
七、成交结果:
成 交 人:广西乐业汇众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广西百色市乐业县同乐镇城北那龙安置小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玖万玖仟伍佰零伍元整(¥799505.00元)
服务期:1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合格标准
八、代理服务费:
根据采购人与代理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合同》,本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采取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不予退还成交人本次参加谈判的全部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11992.57元。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乐业县人民法院
地址:百色市乐业县同乐中路33号
联系人:陈毅升联系方式:0776-79220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广西百色市右江区百城街道城东路火车站路口蓝天宾馆旁(富祥饭店))
项目联系人:卢美娇联系电话:0776-2883322(兼传真)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监督部门:乐业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电话: 0776-7922622
十、说明: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单位及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如对业主单位及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联系人:卢美娇质疑电话:0776-2883322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宏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11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