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034至长塘镇天堂村坛尧坡道路改扩建工程(招标编号:QXQZC2019G22970/DCZX19-GX-A003)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6-10 10:24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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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道X034至长塘镇天堂村坛尧坡道路改扩建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南青发改字[2019]20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区财政,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县道X034至长塘镇天堂村坛尧坡道路改扩建工程

2.2招标编号:QXQZC2019G22970/DCZX19-GX-A003

2.3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天堂村坛尧坡

2.4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2.2公里,路基宽8m,加宽级配碎石3m,加宽C30面层3m,铺设沥青罩面6.5m宽,设置交通标线,合理设置挡土墙、波形护栏、标志标牌,埋设路缘石,路侧绿化。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01标段招标范围:以经审查备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或南宁市公路企业诚信信用(AA级或A级、B级C级)等级评价证明的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2018年度广西公路工程施工、设计、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的通知》(南交运规〔2018〕3号)及《关于南宁市201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附网页截图,截图在开标前10日内有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必须于2019年1231日至2020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1219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20121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电话:0771-5826693

9.联系方式

  人:南宁市青秀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吉大道13号

怡和园11栋11-6号

邮政编码: 530022            邮政编码: 530022  

人: 龚工               人: 窦工  

   话:0771-5826693   话: 0771-3190538  

   真: /                   真: 0771-3191218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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