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SZB2021X03064(招标文件编号:HSZB2021X03064)
二、项目名称:(广西2021年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部分指标实地核查)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雄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12层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28.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广西雄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部分县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核查服务采购 | 对20个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县开展跟踪核查。 | 1. 2021年度1—11月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提供的2021年度本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文件,核查该县2021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量是否高于2020年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量,是否落实过渡期内资金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要求。 2. 2021年度1—11月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情况:主要通过核查有关县支出台账和系统数据等方式,核查该县截至10月底衔接资金整体支出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3. 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到产业项目中的占比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表,计算该县当年安排到产业类项目的资金量在年度资金总量中的占比是否达到或超过50%。 4. 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安排到非贫困村的占比情况:1.核查有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表和非贫困村名单,核查该县当年安排到非贫困村建设的资金量在年度资金总量中的占比是否超过30%。 5. 使用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的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使用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级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的项目是否在项目库中,项目内容、开工、竣工、报账等情况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从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中抽取10个项目作为实地核验的项目,抽选实地核查的项目重点围绕产业园、产业基地、屯级道路(含产业路)、小型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等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每个具体项目分别抽取2名受益对象和1名项目所在地驻村工作人员、第一书记或村支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访谈,重点了解受益户是否知道项目具体情况、是否公示公告、项目实施是否经过民主讨论决策、项目实施进度是否与资金支付额度相匹配等。核查项目的实施合同、合同支付约定条款,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合同进行、所申请的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拨款。 | 2021年12月10日前 | 无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江彦(主任评委)、张广欣、滕培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2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编号:HSZB2021X03064
二、项目名称:部分县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核查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雄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38-1号时代丽都12层1202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伍仟元整(¥28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部分县涉及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跟踪核查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对20个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县开展跟踪核查。
服务要求:1. 2021年度1—11月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提供的2021年度本级财政安排衔接资金文件,核查该县2021年本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量是否高于2020年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量,是否落实过渡期内资金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要求。
2. 2021年度1—11月财政衔接资金支出情况:主要通过核查有关县支出台账和系统数据等方式,核查该县截至10月底衔接资金整体支出进度是否达到序时进度。
3. 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投入到产业项目中的占比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表,计算该县当年安排到产业类项目的资金量在年度资金总量中的占比是否达到或超过50%。
4. 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安排到非贫困村的占比情况:1.核查有关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表和非贫困村名单,核查该县当年安排到非贫困村建设的资金量在年度资金总量中的占比是否超过30%。
5. 使用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的项目实施情况:主要核查有关县使用中央、自治区、市级和县级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建设的项目是否在项目库中,项目内容、开工、竣工、报账等情况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从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表中抽取10个项目作为实地核验的项目,抽选实地核查的项目重点围绕产业园、产业基地、屯级道路(含产业路)、小型农田水利、饮水工程等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每个具体项目分别抽取2名受益对象和1名项目所在地驻村工作人员、第一书记或村支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进行访谈,重点了解受益户是否知道项目具体情况、是否公示公告、项目实施是否经过民主讨论决策、项目实施进度是否与资金支付额度相匹配等。核查项目的实施合同、合同支付约定条款,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按合同进行、所申请的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拨款。
服务时间:2021年12月10日前。
服务标准: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江彦(主任评委)、张广欣、滕培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肆仟贰佰柒拾伍元整(¥427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方式:许馨雨 0771-2813921、1933601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6楼
联系方式:欧玥 0771-2864069、18172087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玥
电话:0771-2864069
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0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办公室(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号
联系方式:许馨雨 0771-2813921、19336019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6楼
联系方式:欧玥0771-28640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馨雨
电 话: 0771-2813921、19336019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