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CZZC2020-C2-60001-HPZX
二、项目名称: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 |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1 | 项目 | 最终报价:3603999.09(元) | 广西丰信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崇左市阳光名邸C1-2-801号房 | 91451400MA5MUADJ5H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 |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 | 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大院恢复性改造工程、室内球馆工程(具体内容以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 120日历天 | 农喜新 | 桂245080908888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祖昫,颜海岸,梁晓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向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一次付清成交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总额按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计取。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之为违约,取消该成交决定并没收成交人已提交的全部竞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8227.9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州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龙州县龙州镇龙夏路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庞海龙
项目联系方式:(0771) 883-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1号祥和苑6栋3单元110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叶工
项目联系方式:1887878459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