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2020年邕宁区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NNZC2020-G2-090063-KWZB)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2-09 09:06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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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邕宁区中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NZC2020-G2-090063-KWZB

建设地点:南宁市邕宁区中和镇周禄村

建设规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5025.55亩

项目采购预算:659.9309万

要求工期:24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招标范围:改建灌排渠道,改建田间次道,新建管涵、错车台、水闸、标志牌等,具体详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发售

   4.1本项目无需报名。

4.2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采购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现对本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5.2.1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响应文件,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送达。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联系人、联系手电话、联系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4)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设备招标代理部;收件人:李婷;联系电话:0771-2023873。

5.2.2 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5.2.3 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2.4 关于投标人的唱标报价。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报价、交货时间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供应商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

5.2.5 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6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委托人:

委托人联系电话(手机):

5.2.7 供应商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性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密封性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5.2.8 招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唱标等相关内容均按本条款约定执行。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邕宁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479050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邕宁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南宁市仙葫开发区彩虹路41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771-473366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银工、李工

电 话:0771-202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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