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1-11-08 17:54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51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惠州友辰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YC202110ZC18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个工作日(具体日期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至 2021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惠州友辰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备注: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复印并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供核查。(封面应注明“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逐页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惠州市仲恺区和畅七路西40号骏涛华府6号        

联系方式:陈小姐 0752-37020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友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            

联系方式:颜小姐 0752-202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小姐

电 话:  0752-202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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