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方机构编制边检业务技术用房及戍边公寓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61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G2021-1107
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方机构编制边检业务技术用房及戍边公寓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方机构编制边检业务技术用房及戍边公寓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方机构编制边检业务技术用房及戍边公寓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第三方机构编制边检业务技术用房及戍边公寓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本项目总预算17.8万元;
2.4采购内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要求:完成可研深度的规划及建设方案、建设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场址现状与建设条件等规范内容的编制直至采购人认可,以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规范等为依据,基于该方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积极配合修改完善,直至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我站相关部门批复通过。取得批复文件,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实施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指定地点。
2.6实施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终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期限)。
2.7质量标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具有有效工程咨询单位资质或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提供原件复印件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截图。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2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无;
3.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 11 月 16 日至2021年 11 月 22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61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份,售后不退。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报名地点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1款)。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11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1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10楼会议室(川渝商会)。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中国边检
联系人:凌工
电 话:0883-8826903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611室
联系人:黄伟
电话:15198894563
开户银行:昆明富滇银行高新支行
帐号:932021010002828991
合同履行期限: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20日历天内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采购人终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并且不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避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6日 至 202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61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10楼会议室(川渝商会)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A座1单元10楼会议室(川渝商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中国边检
联系方式:凌工 0883-8826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1单元611室
联系方式:黄工15198894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5198894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