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 已由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隆发改投资【2020】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
项目编号:LAZC2020-G2-00424-GXLJ
建设地点:隆安县南圩镇。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
I标段: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A合同段
II标段: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B合同段
建设规模:
I标段: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A合同段,路线桩号K0+000~K2+131,路线长2.131km,路基宽6.5m,路面宽5.5m;路面结构为15cm级配碎石基层+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计算行车速度:20km/h;汽车荷载按公路-II级。
II标段:隆安县南圩镇联造村至西安村路面大中修工程B合同段,路线桩号K2+131~K4+431,路线长2.3km,路基宽6.5m,路面宽5.5m;路面结构为15cm级配碎石基层+22cm水泥混凝土面层。计算行车速度:20km/h;汽车荷载按公路-II级。
计划工期:I标段: 150 日历日;II标段: 150 日历日
质量要求:(1)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招标的范围: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均可对本项目投标,最多可对两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段。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 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8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9〕31 号)或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关于印发南宁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的通知》(南交运规〔2018〕3 号)及《关于南宁市 2018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或各地市级2018年度公路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www.nnggzy.org.cn)完成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在平台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图纸,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项目投标报名后再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2020年5月28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隆安县城南路14号)(具体详见1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隆安县榕华街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652220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安县康吉街47号
联系人:邓工
电 话:0771-6511123
监督管理部门:隆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1-6531019
招 标 人:隆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