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第三方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11121
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第三方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11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第三方评估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第三方评估项目;
2.2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11121;
2.3项目类别:服务类;
2.4采购内容:对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因外网施工、检修、抢修,破坏或拆除的涉及公共、企业、个人设施及第三方维保单位绿化带植被(草坪、树木、花灌木)、绿化附属设施、市政设施、景观设施、临时板房、房屋及配套设施、楼内设施、用户装潢等进行赔偿评估;
2.5采购预算:年费用30万元以内;
2.6最高投标限价:最高不超过1.0(折扣系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7项目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8服务期限:2年(2022年、2023年);
2.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统一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且达到优质服务;
2.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如若中标后,中标人须提供服务行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国家税率统一发生变化时应将税收优惠让与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良好的相关业绩一项及以上;
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注: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4.3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持:
(1)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非法人报名时提供);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
(5)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6)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项目所投产品相关内容);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上述三个官网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述一个官网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需同时携带原件及一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接收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招标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431-84634306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89824855
合同履行期限:2年(2022年、202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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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生产、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同时能满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由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有健全的财务制度;3.4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有良好的相关业绩一项及以上;3.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注: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及有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 至 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方式:现场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方式:李洋 0431-84634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李晶 13689824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晶
电 话: 1368982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