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 (项目编号:CZZC2020-G3-00006-JHGL)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5-13 09: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80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法规规定,按照已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06001-2020-0015),对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DBFOT+BOOT”模式的社会资本合作方。现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特将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 项目授权主体:崇左市人民政府

(2)项目实施机构: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广西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CZZC2020-G3-00006-JHGL)

(5)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6) 项目地点:广西崇左市西北部

(7)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道路桥梁、加油站、邻里中心、道路两侧经营性设施等,主要建设内容有:

道路桥梁部分:道路桥梁部分:6条道路总长12271.430m,红线宽30~40 m,其中:

1)江北中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1621.356m,道路红线宽30m,设计速度40km/h。起点接江北西路,终点止于进城大道。

2)城西北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3477.348m,道路红线宽30m,设计速度40km/h。起点起于公园西路,终点止于江北中路。

3)公园西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3606.465m,道路红线宽30m,设计速度40km/h。起点接环城北路,终点止于明仕大道。

4)卜寨路(横二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全长832.155m,道路红线宽40m,设计速度50km/h。起点于公园西路,终点止于明仕大道。

5)横一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全长752.272m,道路红线宽36m,设计速度40km/h。起点接公园西路,终点止于明仕大道。

6)左江大道规划为城市主干路,全长1981.834m(含丽江大桥长),道路红线宽40m,设计速度50km/h。起点于公园西路,终点止于建设路。

7)一座桥梁为丽江大桥工程。丽江大桥全长539m,桥面全宽为36.2m,接通航等级按内河Ⅲ(3)级航道设计,主桥采用85+160+85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西岸引桥采用2-50m钢混叠合梁上跨江北西路,东岸引桥采用3×30m 现浇箱梁跨越滨江南路。

8)一条排水渠为连通排水渠(环城北路至城西北路)工程。排水渠长1500 m,断面尺寸为3.0 m(宽)×2.4m(高),起于环城北路,终点止于城西北路。

加油站:共4座,每座加油站占地约2800平方米(4.20亩)。

邻里中心:1处,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总占地1.7万平方米(25.5亩)。

道路两侧经营性项目:含道路广告牌1260个,5G基站安置点63个、T型广告牌2个。

(8)项目投资规模:根据本项目实施方案文件,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33646.4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1890.97万元;设备购置费22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6160.33万元;预备费9089.46万元;建设期利息6285.72万元。

(9)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资本金26746.4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约为 20%,由项目公司股东投资;本项目债务资金1069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比例约为80%,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等方式获得。出资时间和金额根据项目进展需要,双方同时等比例货币出资。

(10)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11)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分为项目公司回报机制和项目公司股东回报机制。项目公司回报包括项目公司运营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两个部分。建议政府方放弃分红,社会资本股东回报包括项目公司利润分红、社会资本方项目施工利润。

 其他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2、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用“DBFOT+BOOT”模式进行运作。本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在正式中标之后,应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PPP项目合同,政府与社会投资人以股权合作形式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拟出资10%(现金出资额2674.65万元),社会投资人拟出资90%(现金出资额24071.83万元)。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管理及移交工作等。在合作期内,崇左市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自行承担与项目相关的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建设、融资和运营,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完好、无偿、无负债地移交给崇左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在合作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加油站、邻里中心的资产所有权。自进入运营期第5年开始,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可以将加油站、邻里中心进行出售,出售收入由项目公司股东根据各自投入资金比例进行分配(政府方投入资金包括股权投入和出售时间以前年度已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中对应于加油站和邻里中心的建设绩效付费部分),同时对项目公司特许经营内容及之后年份的可行性缺口补助金额进行调整。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总投资估算133646.4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经评审资格预审合格并确认参加投标的申请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2020年5月1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 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经评审资格预审合格并确认参加投标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③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黎工,电话:0771-4956317转803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4500 1598 0540 5955 6677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6月2日10时0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九、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左市德天路21号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771- 784236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4956317转803,传真:0771-4956884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2层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崇左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电话: 0771-5962613   

 

采购人: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2日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