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19 21:20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7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白云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6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49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ZXZB2021-004

项目名称:白云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2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白云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及运营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一) 采购项目品目:C032405环保监测设备

(二)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1

仪表部分

2200万元

水质五参数在线分析仪

(pH/温度/溶解氧/电导率/浊度)

23

高锰酸盐指数在线分析仪

23

氨氮在线分析仪

23

总磷在线分析仪

23

总氮在线分析仪

23

2

系统集成

23

3

采水单元

23

4

配水和预处理单元

23

5

控制单元

23

6

数据采集/传输单元

23

7

辅助单元

23

8

走入式站房(小型站)含配套基础(基座、水电安装、防护围栏、视频监控等)

23

9

数据平台及手机APP(支持安卓、苹果系统)

1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氨氮分析仪和总磷分析仪。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三)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四)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4、其他:  无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交货、建站、仪器安装、调试等);试运行一个月,试运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初验,初验后两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整体验收后开始正式进入运营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3.提供2020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4.提供2020或2021年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供应商无须提供该证明材料,仅需提供已完成系统对接的相关网页证明文件);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投标人应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六)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319日至 202132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6办公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4909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二楼20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采用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电汇购买:

1)将招标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政通路支行;

账号: 3602074109200341435;

并请注明事由:BYZXZB2021-004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领购申请表(word版)发至我司邮箱:gzbyct_zx@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5号联边公园3号楼

联系方式:020-37063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

联系方式: 020-325865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话:020-32586506

 

广州市白云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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