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邳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PPP项目(JSZC-G2020-442)澄清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23 11:17
  • 招标信息区域: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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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邳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PPP项目

(JSZC-G2020-442) 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JSZC-G2020-442]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邳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PPP项目(JSZC-G2020-442)进行政府采购,已于202124日发布了本项目的采购公告,已于2021223日发布了本项目的澄清公告,现就招标文件的内容再次进行澄清如下: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邳州东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PPP项目

原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0-442

原公告日期: 202124

原公告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澄清信息

问题1PPP项目合同内9.3项目运营内容:若由于本项目公交、客运运营导致原公交公司、客运公司人员分流,项目公司应配合政府方的人员分流安排,接纳原公交公司、客运公司人员。由于公交公司、客运公司人员庞杂,国企身份下接收难度大,请政府重新予以考虑。

澄清:项目公司应积极配合政府方的人员分流安排,如有分流接纳,接纳人员标准及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问题2:请问政府方履行出资责任的子公司是否已成立?为便于项目编标,请予以提供。若由邳州先行成立的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社会资本方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改组政府先行成立的项目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 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股权转让必须资产评估与进场交易,所需流程较复杂、时间周期较长,因项目较为紧急是否可由政府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澄清:邳州高铁时代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履行出资责任的子公司已成立,项目公司组建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3PPP项目合同中8.1.2在建工程站南路因开工紧迫需要,政府已委托相关单位实施,已发生的建设费用由乙方支付给施工单位,该费用纳入总投资。具体的费用支付及工程交接等问题由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乙方对该部分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站南路由政府方委托其他单位实施,并非项目公司完成招标采购,若由乙方支付给施工单位合规性存疑,另外项目公司不作为招标主体,难以对该部分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费用支付建议由项目公司根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情况支付给政府方。为便于后续项目工期衔接和投标文件编制,可否提供站南路部分在建情况和相关资料?

澄清:在不影响新建工程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站南路的具体费用支付由项目公司根据资本金注入和项目融资情况支付给政府方。政府方可提供站南路相关资料。

三、其它

未列出、未回复的问题,均以招标文件以及2021223日发布的澄清公告为准。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南区3027办公室

采购中心联系人:严晓薇、唐 联系电话:025-8366853783668519

采购人: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联系人:彭 采购人联系电话:0516-86220799

采购人联系地址: 邳州市行政中心16号楼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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