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3-30 21:42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57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0692-219C04480096(招标文件编号:0692-219C04480096)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80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A区第3层304-306、307-319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0.00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州华银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新冠状病毒核酸采集及检测服务      包括不限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提取,并同时检测基因组中开放阅读框0RF1ab和核壳蛋白N基因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1.核酸采集检测程序符合新冠状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流程或行业标准和要求;
2.能够提供专业检测设备,提供具有核酸采集资质的专业医护人员免费上门服务,自行承担设备及人员运输等费用。同时提供检测指引,包括接受检测人员在检测前的准备工作、检测流程等。协助布置检测现场,保证符合防疫要求,检测过程提供人员协助指引和现场管控,并完成检测场地消毒等工作;
3.供应商在新冠状病毒核酸采集过程中,若未遵守新冠状病毒核酸标本采集、标本管理、实验室检测、出具结果报告等采集检测程序,或未按行业标准和要求进行采集检测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我单位经济损失,同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要求供应商在采集标本及核酸检测后次日在穗康码、粤康码或手机微信等途径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
5. 供应商采集标本核酸检测后次日,通过邮箱或手机微信将人员检测结果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接受领取检测报告,每月检测采购方如有需求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核酸检测报告的,由采购方提供人员信息,供应商于次日提供核酸纸质检测报告,并送交我站相关经办人员;
6. 为满足采购方临时外出会务需求,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提供不超过10次采购单位站人员(每次不超过10人次)上门检测及次日提供核酸纸质检测报告服务,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检测费用;
7.供应商采集标本核酸检测工作过程中,因造成采集人员信息错误或无法确认检查结果,应主动联系免费重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谭汉云、胡立勇、魏嘉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收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3天,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联系方式:黄工 联系方式:020-852637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肖工、李工(招标四部) 电话:020-66341854、66341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  020-6634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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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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