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南区振兴工业园办公楼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振兴工业园办公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2-00140
项目名称:浑南区振兴工业园办公楼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15,595.12
最高限价(元):1,815,595.1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浑南区振兴工业园办公楼维修项目
2、工程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3、建设单位:沈阳市浑南区综合事务信息服务中心
二、商务及技术条款
1、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
2、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利润、规费、承包管理费、税金、冬雨季施工等各项因素和市场价格变动风险,依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报价。
3、付款方式:完工并通过预验收(竣工)后付至合同额的70%,完工并通过预验收(竣工)满一年后支付至结算额的85%,剩余15%的工程款(其中包含结算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在完工并通过预验收(竣工)满二年内支付13.5%,其余1.5%作为防水质保金在5年期内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4、质保金:合同价款的5%
5、质保期:履约验收后1825日
6、合同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7、结算方式:合同价、最终结算价原则上应当与成交价一致,除由于设计变更和合同内容调整而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可参照原成交单价进行调整,其它均应含在风险系数中,不予调整。
8、质量标准:合格
9、施工档案要求:成交供应商要对施工档案进行装订、整理,档案标准应符合档案管理有关规定的要求,竣工后提交一式二份给采购人,否则采购人不予拨付工程余款。
10、施工现场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2)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11、施工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场,做好施工方案安全和突发性事故预案,出现一切安全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12、施工水、电费:施工用电、用水由采购人按规定提供到施工现场,具体线路及日常使用和维护由中标方负责,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13、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采购和使用。响应时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
14、违约责任:
(1)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工程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逾期竣工一天,承包人须支付合同额1%的违约金。
(3)若达不到承诺的质量标准,进行违约经济处罚,违约处罚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5‰。
(4)因承包人责任,导致发包人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全额退还发包人所支付的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发包人不解除合同的,承包人应在在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赔偿发包人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少于发包人所 遭受的实际损失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的实际损失,且承包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15、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和搭设临时用房,事先要征得采购人代表同意,按采购人划定的区域进行搭设。对施工现场地下的各种管线及周围建筑物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造成损坏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和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后果和损失。
(2)供应商须确保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的联系人姓名、通讯工具和传真号码的准确性及在采购期间的通畅性。否则,由此引起的答疑文件、补遗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无法收到,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制作标书所需的答疑资料,采购人将以补遗文件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并送达所有供应商。
三、工程量清单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30日至2021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2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浑南区新硕街1-1号,二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综合事务信息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024-237877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 024-25158333转8131、8130
邮箱地址: huicheng_zb@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沈阳沈新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8112 9010 1250 0706 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巍、邵静
电 话: 024-25158333-8130、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