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第三方承检机构招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0534
二、项目名称:2021年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第三方承检机构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金仓路10-1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1,882.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河)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61号
中标(成交)金额:1,92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苏家屯、法库)
供应商名称: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三号路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9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浑南、新民、沈北)
供应商名称:辽宁通正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一西路52甲3号
中标(成交)金额:1,95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于洪、大东、康平)
供应商名称: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溯街16-13号
中标(成交)金额:1,792.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服务类
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河)
服务类
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河)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苏家屯、法库)
服务类
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苏家屯、法库)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浑南、新民、沈北)
服务类
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抽检(浑南、新民、沈北)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于洪、大东、康平)
服务类
名称: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服务范围:食用农产品抽检(于洪、大东、康平)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各项食品抽检任务。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向企业和个人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闻静、赵志刚、王慷、边晓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78.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504.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苏家屯、法库)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28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浑南、新民、沈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84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于洪、大东、康平)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7,0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024-2401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024-22516026、22503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珊珊
电 话:024-22516026、2250307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发售稿(最终)-20210303公开招标服务-食用农产品抽检.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
供应商名称:辽宁惠康检测评价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