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30 18:26
  • 招标信息区域:宁夏
  • 浏览次数33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WZ)000561

项目编号: NXYHX-2022CG-06

项目名称: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197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7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全自动血凝分析仪1台 80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全自动血沉分析仪1台 20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血红蛋白测试系统1 12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血栓弹力图仪1台、 20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生殖道分泌物分析仪1台 13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自动过敏原抗体分析仪1台, 480000.00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为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诊断水平,临床诊断、 满足病患检查需求,采购人决定采购生物安全柜1台, 45000.00
数量合计: 7 预算合计: 197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办理融资业务。(3)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信誉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6)供应商须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供应商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8)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9)供应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10)供应商须提供医疗设备的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3-30 18:00:00 至 2022-04-07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4-20 10: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同心县中医医院
       地    址: 同心县长征西街
       联系方式: 0953-8025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金沙商业城20号商业房
       联系方式: 1512193624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丁玉梅
       电话: 0953-80257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周睿
       电话: 1512193624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同心县中医医院检验科全自动血凝分析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pdf

代理机构 :宁夏宇恒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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