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3-31 08:43
  • 招标信息区域:吉林
  • 浏览次数21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2465404374@qq.com;联系电话1884356238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Q-BHXQ-2022071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至临河街、南至A-2地块、西至长春公路客运集团、北至四通路;

2.3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为回迁房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50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301.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22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77.00平方米,容积率为2.48,绿化率为36.80%,建筑密度为15.36%,配比停车位1249个;住宅共9栋,其中1栋11层,1栋20层,2栋23层,5栋26层;地下建筑为满铺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住宅交通核及局部公建交通核通至地下;配套公建6栋,4栋3层,2栋1层,主要为商业、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并满足验收标准进行检测相应项目;

2.5工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2465404374@qq.com;联系电话18843562381)

方式: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2465404374@qq.com;联系电话1884356238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是)。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标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0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Q-BHXQ-202207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审批字[2022]30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试验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回迁安置房工程项目试验检测;

2.2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东至临河街、南至A-2地块、西至长春公路客运集团、北至四通路;

2.3项目规模:该项目主要为回迁房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501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1301.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422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7077.00平方米,容积率为2.48,绿化率为36.80%,建筑密度为15.36%,配比停车位1249个;住宅共9栋,其中1栋11层,1栋20层,2栋23层,5栋26层;地下建筑为满铺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停车库及配套设备用房,住宅交通核及局部公建交通核通至地下;配套公建6栋,4栋3层,2栋1层,主要为商业、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用房。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检测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并满足验收标准进行检测相应项目;

2.5工期要求: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即招标人签署的开工报告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止(如施工工程延期,则试验检测期限顺延);

2.6质量标准: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和相关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防雷检测等,或其以上覆盖范围),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试验检测项目同类或类似业绩。

3.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至少独立承接过一项同类或类似的试验检测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2021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1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单位如为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四、资格审核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邮箱(2465404374@qq.com;联系电话18843562381),并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联合体协议书(如是)。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标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购买标书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6.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

7.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李志微

联系电话:0431-860009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

联系人:刘继波

联系电话:0431-81637889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城投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李志微 0431-8600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中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南四环交汇保利金香槟财智中心            

联系方式:刘继波 0431-81637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微

电 话:  0431-8600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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