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服务单一来源项目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2-04-24 18:29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78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项目名称: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服务单一来源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服务  1项  总价 30,173,1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0,173,1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经验优势: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具有广州市内二十多年的专业房屋征收工作经验,近年实施对白鹅潭中心商务区核心区内新隆沙项目、陆居路项目、羊城食品厂周边地块征收安置服务,熟悉处理征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重点,了解项目民情、社情和不稳定因素情况,能从实际中考虑政策统筹、被征收人特点等重要因素,避免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出现。(2)项目专业的延续性:由于本项目是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服务,涉及到需要管理的改造征收安置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征收、安置、维稳等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十分广宽且复杂,需要多部门多单位协调解决,包括荔湾区人民政府、区规划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征收办等各相关职能部门。由于上述原因,供应商必须拥有较高协调能力,并对各职能部门的运作十分熟悉。开发改造地块涉及国有土地上产别复杂的住宅、办公、商业、物业等,供应商只有在上述领域专业性强、经验丰富,才能够针对开发改造期间所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快速处理,特别是针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会出现的补偿情况以及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自1994年由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成立,是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属下控股企业,是广州市首批获得拆迁资格的单位,在1995年被广州市政府评为"优秀拆迁单位"的光荣称号。人员配备充足,能有效完成采购单位的各项工作。自创办以来完成了百余项征收项目,拟作为单一来源供应商的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以承接政府征收服务为主,同时也参与商业地块开发等各类型的征收服务。(3)社会稳定:本项目涉及大量的征收、安置、维稳等工作。这意味着该项目地块收储具有不稳定性,按目前社会情况,征收等相关工作很容易引发社会问题,包括产权归属不清,划分不明确等,导致赔偿事宜不能有效及时地进行下去,轻则项目计划受阻,重则发生社会恶性事件,导致人财损失,损害人民利益,也有损荔湾区整体形象。要求供应商拥有相关经验、有良好信誉处理与协调经验。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征收拆迁公司,作为长期在荔湾承接征收工作的企业,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资源,对于荔湾区行政区域内的收购、征收、拆迁等工作基本情况十分熟悉,能有效控制恶性事件的出现。(4)资金安全:本项目的资金量大、服务周期长且连续性高,供应商需要良好的信誉和稳健的财政,且对资金利用情况必须清晰透明,否则将造成巨大的资产流失。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投资金额体量大,对企业来说是一笔巨额款项,若该供应商为社会企业,在管理项目资金时带资逃离,造成的后果则是无法估计,或其与外界恶性势力勾结,在开发收储的所需的工程中截留款项,故意拖延,可能对整个项目开发、以至荔湾的发展造成无法估计的恶果。(5)时间紧迫:1.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直接影响荔湾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需求,荔湾区人民政府也已将该土地收储计划直接列入荔湾区经济发展的部署计划中。2.若委托由没有相关经验的供应商提供相应采购服务,将十分容易出现不熟悉区情房屋征收的状况,对于开发收储期间可能出现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的现象,如:动迁时遇到群众的不理解而抵抗、干扰,这些引导工作必须是由有经验的供应商通过各政府职能部门提前介入;关于补偿流程也需要快速地处理,否则由于相关工作延迟导致赔偿标准不一致,从而引起社会恶性事件。上述这些问题导致委托人需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协助供应商与相关部门等进行沟通协议,无疑变相增大委托人工作量,增加采购成本。(6)保密:本项目涉及大量资金,涉及征收、动迁、安置、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等工作,而且本项目各项补偿政策需与荔湾辖内周边地块统筹制定,政策敏感度极高,必然会引起其他社会单位高度注意,这必须要求供应商拥有十分高的保密性,否则在处理收购、征收、青苗、安置时,提前告知相关当事人,引起大面积提前违建、抢建、抢入户口增加户口的补偿费用等情况,造成财政流失,甚至引发群体恶性事件,其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因此采购人申请参照陆居路、羊城食品厂周边地块等项目采购模式,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开展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1: 广州市新荔城拆迁有限公司

地址1: 广州市荔湾区光复中路293号四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月24日至2022年04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公示内容以此公示内容为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梁启飞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新隆沙西1号3楼

  联系电话: 815613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综合科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81号

  联系电话: 020-81264660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帆

  联系地址: 广东省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电话: 020-87768198

六、附件

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服务单一来源项目专家论证意见表0415.pdf



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开发中心

2022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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