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12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73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 发布日期:2022-06-08 15:59
  • 招标信息区域:湖南永州
  • 浏览次数166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零陵区12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73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零陵区12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73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永零财采计【2022】000024

1.3采购代理编号: HNRCZB -20220531-01

1.4采购项目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项目预算(元)

备注

1

零陵区12处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及73处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编制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990000.00

 

 

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990000.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 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查询截图证明材料加盖公司公章。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3.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联合体。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等级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须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2年 6   9  日起至2022年 6  15 日止,每日上午0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与黄盖路交汇处)

投标人须同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电子报名。

备注: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并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按流程进行电子报名等各项操作,如未按要求办理且没有按流程操作的投标单位,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个人身份证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24 09 时 30 分

2、开标时间:2022年624 09 时 30 分  

3、开标地点: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相应开标室(永州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北角,永州大道往机场方向的东面)。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人: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人:先生          

    话: 13037462183(经本人同意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荣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毛双龙

    话: 15364476666/13707462946(经本人同意发布) 

    址:永州市零陵区风荷路与黄盖路交汇处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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