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9-17 20:34
  • 招标信息区域:陕西
  • 浏览次数42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2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YHZX-2022-CG02

项目名称: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塔镇人民政府关于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水资源论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80,000.00 5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人民政府关于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次投标,以及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以及国家部委有关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人民政府关于店塔镇石窑店产业融合示范园水资源论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具备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本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日内)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劳动合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供2021年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不足的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有以上不良记录且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资料;(9)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18日 2022年09月2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28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现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主锁及上传文件所用的副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认证证书造成无法解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2、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 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及“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3、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xxxq.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选择“上传投标文件”菜单页面,上传加密的电子化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涉及签字、盖章的,各投标单位须将所有签字盖章完成后上传。 

5、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6、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的方式,供应商使用CA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制作、签封、加密、递交、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开标现场需携带CA锁。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各供应商请携带电脑进行二次报价。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店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店塔村阳塔组人民路15号

联系方式:15091888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昱禾智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铧西路166号

联系方式:153895842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昱禾智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389584228

陕西昱禾智信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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