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市政园林处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0-08 21:02
  • 招标信息区域:陕西
  • 浏览次数42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楼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9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2048.1B1

项目名称: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00,000.00 1,6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10.10-2023.01.07(具体时间依照合同中协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城区静宁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含空间设计)服务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和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书并加盖公章);(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已缴纳的至少提供1个月的有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有效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证明);(9)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须附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2022年10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者授权委托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加盖原色鲜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0860846@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检查报名资料并缴费确认,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确认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期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文件的单位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6.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7.请各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4号鑫街口公寓楼410室

联系方式:18809150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莹莹

电话:18691506557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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