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2-11-28 17:2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51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GJX221176HG

项目名称: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3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其他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220,000.00 -
1-2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视频监控存储终端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其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或其法人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2022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须经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或银行盖章(或电子章)确认。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财务报表。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任意一个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数字乡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标时提供投标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三级或以上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非广东省公安机关颁发的资格证,须同时提供在广东省公安机关备案的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2022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二街2栋1楼125号

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二街2栋1楼12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和韶关市君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unxinzbgs.com)。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6.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及相关规定,并按照韶关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雄市湖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韶关市南雄市342县道湖口镇政府

联系方式:0751- 365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君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建材家居广场条铺二街2栋1楼125号

联系方式:0751-8888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礼君

电  话:0751-8888552

韶关市君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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