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1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2-G1-230116-KWZB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1批
预算总金额(元):41464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医疗设备采购1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146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医疗设备采购 1 批:产后综合治疗仪 3 台、气压式循环促进仪 2 台、特定电磁波治疗器 12 台、多功能麻醉机 1
台、多功能监护仪 1 台、屈光自助筛查仪 1 台、超声骨密度仪 1 台、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 台、心电图
机 1 台、化学发光测定仪 1 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4146400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日内交货完毕。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01月16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南宁市“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3。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zfcg.gxzf.gov.cn/reformColumn/ZcyAnnouncement10016/vJymHFOGuNz2BsGQAmIhZg==.html?utm=web-purchaseplan-front.6360320a.0.0.d9d2f0907eaf11eda916ef2cac782d19
(三)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妇幼保健院
地 址:隆安县城厢镇文化路12号
项目联系人:粟功
项目联系方式:0771-6529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谭志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1-20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