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上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2月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 发布日期:2023-01-17 11: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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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上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详细说明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更正公告)上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2023年2月至3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上林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 第一部分上林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人民会堂、县委楼、政府临时办公楼、政协楼4栋楼保洁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人民会堂1楼到5楼厕所、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保洁。(二)县委楼1楼到4楼厕所、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保洁。(三)县政府临时办公楼(2楼、3楼、13楼、13A楼)内厕所、走廊、楼梯、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保洁。 (四)县政协楼1楼到7楼厕所、走廊、楼梯等公共区域保洁。 二、人员配置要求:人员岗位配置最低要求为5人 。 第二部分 上林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包括人民会堂、县委楼、政府临时办公楼、政协楼4栋楼)物业服务。 一、服务内容: (一)物业区域道路车辆行驶、停车场车辆停放及管理。(二)物业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管理和服务(包括执勤、巡视、安全监控和违禁危险品监控及避雷、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抢险及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三)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相关场地的卫生清洁、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四)公共绿化管理。(五)应急管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重大事件时期、重大自然灾害期间启动应急管理预案,做好安全稳定和防灾减灾工作。(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设施档案、清洁卫生管理档案、绿化管理档案、人事管理及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具体的管理方案、工作计划等资料档案,所有资料档案做到保存完整,管理完善,交接手续完备,检索方便准确,符合有关标准。(七)上林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内所有公共区域保洁服务。(八)采购人与成交人协商后,认为有必要交给物业公司管理的其它项目。(九)采购人认可的,成交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配置要求:人员岗位配置最低要求为22人,具体如下:项目主管1名,副主管1名,秩序维护员14名,保洁员4名,绿化员2名。 246.0000 2023年03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服务采购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5.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费按月支付。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上林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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