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吊顶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L2023-01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吊顶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75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75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公楼吊顶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2022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出具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的缴纳凭证,依法免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结合《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响应人截止后2小时间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内,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以作证据留存,此查询时间以外,该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响应人自行提供查询证明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做甄别,响应人单位提供的查询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若出现查询不一致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为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2019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响应人对上述内容自行做出书面承诺);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3日 至 2023年03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3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航海中路9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371-56987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海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十里铺建业五栋大楼E座1003室
联系方式:吴先生18638608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1863860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