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2-26 20:44
  • 招标信息区域:河北
  • 浏览次数44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丰泰路交口东行250米紫晶悦城九号地21号商铺二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JA-2023-07

项目名称: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立法起草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起草《石家庄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草案)》(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丰泰路交口东行250米紫晶悦城九号地21号商铺二层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丰泰路交口东行250米紫晶悦城九号地21号商铺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丰泰路交口东行250米紫晶悦城九号地21号商铺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3号楼        

联系方式:谭磊0311-86688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景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翟营北大街与丰泰路交口东行250米紫晶悦城九号地21号商铺二层            

联系方式:张璨 0311-80679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磊

电 话:  0311-86688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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