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2023-2025年)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3-01 11:1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74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2023-2025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JYCG2023030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2023-2025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5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合同履行期限

最高限价(元)

1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2023-2025年)

179

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套餐使用结束之日。

650,000 

1.项目内容: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移动办公通信服务项目(2023-2025年)。

2.本项目只接受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如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套餐使用结束之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接受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供应商如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或其下属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取得的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证书、同类业绩、财务报告等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投标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至 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方式: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忠信路13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757-8328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系方式:谢先生0757-8225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0757-82258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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