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车辆加油服务成交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3-14 11:06
  • 招标信息区域:辽宁
  • 浏览次数42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一、项目编号: LNYN-GK-2023-011(招标文件编号:LNYN-GK-2023-011)

二、项目名称:车辆加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辽河油田恒泰利实业集团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杨家村

包组或产品名称:车辆加油服务

折扣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辽河油田恒泰利实业集团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车辆加油服务      车辆加油服务。      1、加油站油品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必须能够保证95#、92#汽油的供给。
2、加油站需适当的提供优先服务,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提高应急加油服务。
3、如因油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损伤,经 4S 店或一级以上维修企业出具证明,维修费用由加油站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4、其他未尽事宜,根据报价单位服务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可行性,由采购人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成品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及《危害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符合招标人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学军、侯玉祥、范崇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73号        

联系方式:范崇海 13909879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亿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B区14#楼117商网            

联系方式:陈先生 0427-2681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0427-268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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