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4-19 08:39
  • 招标信息区域:河北
  • 浏览次数40
  • 来源:网络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芦台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SW-2021-003

项目名称:芦台经济开发区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天内所有仪器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试运行60天,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  至 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方式:其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环卫站院内广安街南)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芦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环卫站院内广安街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目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确保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无不明原因的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开标现场如发现以上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立即上报有关部门,按上级要求做好处置,拒绝配合的将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如有拒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要求追责)。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需佩戴口罩、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排查登记、测量体温、消毒等工作,拒绝配合的将按照相关要求追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唐山市生态环境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地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        

联系方式:刘欢 18902090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唐山盛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场部            

联系方式:秦超 19912378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超

电 话:  1991237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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