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假日酒店及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提升设计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4-26 22:58
  • 招标信息区域:内蒙古
  • 浏览次数20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2023年假日酒店及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提升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AZB2023-A-021

项目名称:2023年假日酒店及街头绿地绿化景观提升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假日酒店景观

提升设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4万元

街头绿地绿化

景观提升设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以项目的服务内容完成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磋商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1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4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2.5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供应商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规定格式提供(格式附后,不可修改),未按规定提供的, 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复印件)。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8月-至今连续3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3、财务要求:近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4、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至 2023年05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因五一假期无法现场报名的将报名资料发送至1808985658@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477-81672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中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金辉大厦A座18楼1805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安瑞华 联系电话:15924574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安瑞华

电 话:  1592457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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