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南校区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二)—东院教学区教室改造(施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ZB2023003G/GSZB2023008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南校区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二)—东院教学区教室改造(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9.08069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9.08069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施工地点 |
| 第1包 | 东院教学区第二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53.420377 | 153.420377 | 长安大学南校区东院 |
| 第2包 | 东院教学区第四教学楼教室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75.660318 | 75.660318 | 长安大学南校区东院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人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响应人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并注册在响应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响应人具有两年以上劳动关系及两年以上社保关系;(6)响应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7)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至 2023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
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响应者,在获取文件的同时还需在采购代理公司的系统中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login.jsp注册单位信息(免费),并持响应人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二)银行账户信息:
请响应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响应无效等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第1包: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054558101012300009118
第2包: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城南支行
账 号:1299054558101012300009119
(三)定标
响应人可同时在本项目两个标包中报名及响应,但最多只可在一个标包中中选。若响应人在两个标包中同时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预算金额高的标包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另一标包不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进行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20层
联系方式:管亚青、 029-85239977-9016 15029286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管亚青
电 话: 150292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