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垃圾吊称重系统技改供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6-14 17:08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87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垃圾吊称重系统技改供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LZB[2023]017

项目名称:垃圾吊称重系统技改供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预算金额

磋商保证金

1

1-1

垃圾吊称重系统技改供采购项目

1(项)

130000

1000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20天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本项目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①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①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③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4日  至 2023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单元)

方式:线上报名方式;转账备注:FJTLZB[2023]017报名方式报名;开户名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州城北支行;银行账号:35050189000700003554;转账后把转账截图、公司名称、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到367044975@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莘口镇黄砂村渡头坪红滩        

联系方式:陈齐赞 15859861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单元            

联系方式:涂志敏 0591-878010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志敏

电 话:  0591-8780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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