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套用房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比价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6-20 11:01
  • 招标信息区域:广东
  • 浏览次数29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配套用房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配套用房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0-3606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空港三路白云边检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警官 020-36065066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采购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3年配套用房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服务。

  (二)项目预算构成及报价要求

1.本项最高限价8.09193万元。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费、成本费、人工费、所需材料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3.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1),提供资质证明等材料。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以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最低报价相同的,则在第一次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如入围第二轮报价,供应商无论是否参与,均需提供书面确认材料。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3.具备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乙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等履行合同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资质。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5.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履约时间与地点

履约日期: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改造工程结算审核完毕止。

履约地点: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综合办公楼(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监理规范、规程、强制性规定和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2.成交供应商熟悉白云机场办公区施工规范、消防、机场限定区域管理要求等,自行解决机场区域交通、证件办理等问题。

3.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采购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成交供应商需安排经验丰富且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全程参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施工收尾阶段的工作;具体指派人员要求:

 

 

序号

类别及岗位

人员数量

基本要求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人

需同时具备: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中级或以上职称。

1.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同一人;

2.投标报价时应提供人员简历、学历、身份证明、劳务关系(社保或劳务合同等)及相关专业资历证明材料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不少于1人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5.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指定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人员稳定性,人员名单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更换监理人员的,未经书面协商及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6.供应商指派的人员履约遵守国家和行业规范要求,态度良好,服务优质,遵守采购人有关保密、安全等管理规定。本工程的建设监理单位应具备齐全的本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检测设备(仪器)、电脑、打印设备。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本项目外包给其他经营实体或个人。

(六)验收标准

验收工作是由采购人在项目监理工作完成后,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具体从资源保障、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投资控制、保密管理、廉洁管理、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验收评价。

(七)结算方式

配套用房改造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签署监理服务验收单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足额有效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为最低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但不限于此标准。

(八)采购文件获取

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在本网页获取。

(九)报价资料

1.经营、履约资质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人(如有)身份证明材料;

3.比价采购登记表(见附件1);

4.对公开户银行账户资料复印件;

5.供应商指派人员简历、学历、身份证明、劳动关系(社保或劳动合同等)及相关专业资历证明文件;

6.供应商声明函(可参考附件2),要求对采购需求实质内容做出承诺,包括:采购内容、采购预算、资质要求、质量服务要求,如有其他有利于项目的服务承诺和采购人员工优惠的,可以一并做出;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记录网站截图资料;

8.其他资料(信用证明、资格证书等)如有,请一并提供。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份且为加盖公章的原件,材料收取后不退。

(十)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资料应密封包装邮寄或直接送达。送达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0时35分(北京时间)。邮寄资料截止时间以人工签收时间为准,务必在资料包装封面标注项目和 公司名称

收件人:崔警官  020-36065066

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白云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空港三路横二路)

(十一)报价期限及延期

若在2023年6月27日10时35分之前,有效报价供应商有三家及以上,此次报价期限结束。若不足三家,从上述截止时间起,自动延期三天。

 

二、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以上所有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且完全响应,不接受部分响应。各报价商参与投标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请报价商务必认真阅读项目要求,在提交报价材料前确认核实自身履约的情况,避免出现盲目报价后不能按照项目需求履约的情况。

2.采购人有要求报价商就需澄清报价资料进行说明或补充的权利,报价商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补充或澄清,补充或澄清资料不得对原报价做出实质性改变,如报价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或澄清资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采购结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以采购人在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最终采购结果公告为准,不论成交与否,不再另行单独通知报价商,请各位报价商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动态,感谢各位的支持和参与,期待与各位的合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8.09193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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