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新建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2023-JL10-G1015)

  • 发布日期:2023-07-06 19:09
  • 招标信息区域:广西
  • 浏览次数26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山新建项目监理服务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山新建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2023-JL10-G1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女士、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宁女士、林先生 0773-7251199、0773-7251137 项目监督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773-7251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象山新建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采购机构为某单位。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7个子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拟招1家机构为项目工程的7个子项目提供监理服务,项目工程投资约2179万元,监理服务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范围内所有工程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所有一切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
2.2本次监理费预算限额为58.39万元。
2.3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约人民币 217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5本项目特定资格:
3.5.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3.5.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供应商本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3年7月7日至7月13日(08: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网上申领。
4.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4.3.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详见附件);
4.3.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
4.3.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
4.3.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附件)
4.3.6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
4.3.7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
4.3.8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
4.4发售方式:采取网上发售方式。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tygbccg07@163.com。
4.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报价无效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告知)。开标在同一地点进行。
5.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凡采必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tp://www.plap.mil.cn),递交投标人文件时携带完成注册的证明材料,最终以采购机构查询为准,未完成注册的供应商,采购机构将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宁女士、林先生
办公电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地    址:广西桂林市
项目监督人:刘女士 
办公电话:0773-7251175

 

二、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8.39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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