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东风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竞争性磋商

  • 发布日期:2023-07-16 08:13
  • 招标信息区域:福建
  • 浏览次数44
  •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详细说明

项目概况

浦城县东风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CZB2023026

项目名称:浦城县东风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1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3年

405000

 

 

40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6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浦城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滨路81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18150300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9-2835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9-283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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